“毒保姆”暴露的岂止是家政乱象
时间: 2015年12月31日 10:20:16 来源: 网易新闻
12月23日,涉嫌以肉汤下毒、尼龙绳勒脖子等方式杀害8名雇主的毒保姆何天带在广州市中院受审,引起全国轰动。就在同一天,另一“毒保姆”陈宇萍案开庭。庭上起诉的是广州番禺区樟边村冯家96岁老父被害一案。除此以外,陈宇萍还涉嫌另外多起谋杀临终老人的事件,数字可能甚至超过何天带。但是由于死者已经火化,时间较为久远,缺失相关的证据。两个“毒保姆”来自相近地区、从同一家政公司上岗、作案时间相近、作案方式高度雷同,这显然不是特殊个案可以解释的。
12月30日《广州日报》
案件引发的社会焦虑不可漠视
同城连续爆出两起“毒保姆案”,且可能牵连更多受害者,它所带来的社会观感与冲击力可想而知。在网络上,几乎每个转载此新闻的跟帖都成千上万。
事情发展至此,无论作为个案还是社会事件,都有必要查个水落石出,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对相关家政中介予以清理整顿。市民是出于信任,才找正规家政公司聘请保姆,孰料中介只管收钱而不管是否“引狼入室”,这样的“生意”还能让人再容忍下去?
仅仅为了早拿几千元工钱,就杀害风烛残年的老人,如此残忍和丧尽天良实令人毛骨悚然。更可怕的是,当雇主把对保姆强调“不够一月也要收一月钱”的疑问告之中介时,竟未引起丝毫警惕。甚至中介明知该保姆受雇后,老人接连很快离世,竟仍不以为意,只觉得是“经常‘执死鸡’(粤语意为捡便宜)”。这样的中介服务,到底是无知还是太不负责任?
然而,公众的焦虑还在更广的层面:自己老了怎么办?随着社会老龄化,几乎每个家庭都面临保姆问题。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老人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且服务是规范化的,子女无需担忧。但在中国,且不说缺乏专业的终老服务,即使有养老院也可能公办的住不进、民办的住不起,请保姆几乎是最现实最无奈的选择。
只是到哪儿找保姆,尤其是好保姆呢?显然,目前家政业这种原始的就业管理模式,恐怕难以吸引到高素质的从业者。那么,能否以政府服务为从业者提供保障和归属感,组织专业化的家政公司,从而为社会提供规范化的保姆服务呢?
“毒保姆案”固然暴露出家政业的乱象,但背后则是整个社会家政服务的粗糙与缺位,是政府公共养老服务的严重不足。
“保姆问题”看似家庭小事,但却是最牵动人心也最能体现社会温暖的民生大事,对此,政府不能再漠然视之。 金羊网 阅 尽“毒保姆”钻了死亡证明的空子
如新闻所述,“老人去世也要支付全月工钱”的行规是“毒保姆”萌发歹意、杀害雇主赚快钱的直接原因,但实际上,高龄老人突然去世,没有引起家属的足够警觉,社区卫生所或乡镇卫生院的医生在出具死亡证明时过于疏忽大意,没有仔细检查死者身体,仅凭家属或保姆的一面之词,就认定老人属于自然死亡,未涉及犯罪,才是“毒保姆”得以多次行凶的真正原因。试想,如果“毒保姆”第一次作案即被识破且锒铛入狱,别说没有以后的众多受害者,这一新闻在保姆圈子传开后也足以打消不少贪念。但现状却是,多名老人连遭毒手都瞒过了家属和医护人员。两名“毒保姆”之所以暴露,都是因为在最后一次作案时使用掐颈的方式杀人,凶杀痕迹过于明显。要是也像以前一样下毒,哪这么容易被发现。
而她们之所以如此“大意”,既有下毒剂量不够的原因,也与多次作案极为顺利,放松了警惕有关。问题是,要是她们仍像以往那样只靠下毒作案,或是袭击老人的隐秘部位,家属或医生能否发现老人的死亡真相?这两名“毒保姆”是落网了,更多的“毒保姆”也许还逍遥法外,甚至正在顶风作案。要遏制“毒保姆”现象,保护老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光靠加强对保姆与家政行业的管理、教育还远远不够,只有完善死亡证明制度,才能有效打击罪案,防止更多凶杀案受害者被认定为自然死亡。
现在,一名社区卫生所的医生就有资格上门出具死亡证明,别说理论上买通他(她)就可将尸体合法火化,消灭作案证据。很多社区医生,事实上也没有能力准确判断死者的死因,往往就按家属或保姆的说法,认定死者系老死或病死了。毕竟,死亡鉴定是较为专业的学问,社区医生即使在治疗疾病上有足够的经验与水平,但毕竟不是法医,由其出具的死亡证明可信度自然令人怀疑。
当然,所有在家中或医院死亡的人,都让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并不现实。但至少,社区卫生所或医院医生出具的死亡证明,应有两名以上医生签字,且最好来自不同医院。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社区医生的培训,专门请法医给他们介绍死因鉴定的经验,尤其是一些较为隐蔽的作案手法,以免社区医生因经验不足,无法准确判定死因。相关的仪器设备也要配备到位,别只让医生凭经验判断。殡仪馆、火葬场也要有法医专业毕业的医生驻点,逐一检查送来的尸体。医生错误出具死亡证明的,要追究其与所服务机构的责任,这才能提高责任心,防止死亡证明形同虚设。
死因鉴定结果准确,不仅能揭发罪案,对潜在的犯罪分子也是有力的震慑。犯罪的风险与成本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犯罪率。打击和预防犯罪,光靠宣传和执法还远远不够,还须从各个方面弥补漏洞,扎牢“天网”,才能让犯罪分子无处藏身。
案件引发的社会焦虑不可漠视
同城连续爆出两起“毒保姆案”,且可能牵连更多受害者,它所带来的社会观感与冲击力可想而知。在网络上,几乎每个转载此新闻的跟帖都成千上万。
事情发展至此,无论作为个案还是社会事件,都有必要查个水落石出,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对相关家政中介予以清理整顿。市民是出于信任,才找正规家政公司聘请保姆,孰料中介只管收钱而不管是否“引狼入室”,这样的“生意”还能让人再容忍下去?
仅仅为了早拿几千元工钱,就杀害风烛残年的老人,如此残忍和丧尽天良实令人毛骨悚然。更可怕的是,当雇主把对保姆强调“不够一月也要收一月钱”的疑问告之中介时,竟未引起丝毫警惕。甚至中介明知该保姆受雇后,老人接连很快离世,竟仍不以为意,只觉得是“经常‘执死鸡’(粤语意为捡便宜)”。这样的中介服务,到底是无知还是太不负责任?
然而,公众的焦虑还在更广的层面:自己老了怎么办?随着社会老龄化,几乎每个家庭都面临保姆问题。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老人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且服务是规范化的,子女无需担忧。但在中国,且不说缺乏专业的终老服务,即使有养老院也可能公办的住不进、民办的住不起,请保姆几乎是最现实最无奈的选择。
只是到哪儿找保姆,尤其是好保姆呢?显然,目前家政业这种原始的就业管理模式,恐怕难以吸引到高素质的从业者。那么,能否以政府服务为从业者提供保障和归属感,组织专业化的家政公司,从而为社会提供规范化的保姆服务呢?
“毒保姆案”固然暴露出家政业的乱象,但背后则是整个社会家政服务的粗糙与缺位,是政府公共养老服务的严重不足。
“保姆问题”看似家庭小事,但却是最牵动人心也最能体现社会温暖的民生大事,对此,政府不能再漠然视之。 金羊网 阅 尽“毒保姆”钻了死亡证明的空子
如新闻所述,“老人去世也要支付全月工钱”的行规是“毒保姆”萌发歹意、杀害雇主赚快钱的直接原因,但实际上,高龄老人突然去世,没有引起家属的足够警觉,社区卫生所或乡镇卫生院的医生在出具死亡证明时过于疏忽大意,没有仔细检查死者身体,仅凭家属或保姆的一面之词,就认定老人属于自然死亡,未涉及犯罪,才是“毒保姆”得以多次行凶的真正原因。试想,如果“毒保姆”第一次作案即被识破且锒铛入狱,别说没有以后的众多受害者,这一新闻在保姆圈子传开后也足以打消不少贪念。但现状却是,多名老人连遭毒手都瞒过了家属和医护人员。两名“毒保姆”之所以暴露,都是因为在最后一次作案时使用掐颈的方式杀人,凶杀痕迹过于明显。要是也像以前一样下毒,哪这么容易被发现。
而她们之所以如此“大意”,既有下毒剂量不够的原因,也与多次作案极为顺利,放松了警惕有关。问题是,要是她们仍像以往那样只靠下毒作案,或是袭击老人的隐秘部位,家属或医生能否发现老人的死亡真相?这两名“毒保姆”是落网了,更多的“毒保姆”也许还逍遥法外,甚至正在顶风作案。要遏制“毒保姆”现象,保护老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光靠加强对保姆与家政行业的管理、教育还远远不够,只有完善死亡证明制度,才能有效打击罪案,防止更多凶杀案受害者被认定为自然死亡。
现在,一名社区卫生所的医生就有资格上门出具死亡证明,别说理论上买通他(她)就可将尸体合法火化,消灭作案证据。很多社区医生,事实上也没有能力准确判断死者的死因,往往就按家属或保姆的说法,认定死者系老死或病死了。毕竟,死亡鉴定是较为专业的学问,社区医生即使在治疗疾病上有足够的经验与水平,但毕竟不是法医,由其出具的死亡证明可信度自然令人怀疑。
当然,所有在家中或医院死亡的人,都让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并不现实。但至少,社区卫生所或医院医生出具的死亡证明,应有两名以上医生签字,且最好来自不同医院。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社区医生的培训,专门请法医给他们介绍死因鉴定的经验,尤其是一些较为隐蔽的作案手法,以免社区医生因经验不足,无法准确判定死因。相关的仪器设备也要配备到位,别只让医生凭经验判断。殡仪馆、火葬场也要有法医专业毕业的医生驻点,逐一检查送来的尸体。医生错误出具死亡证明的,要追究其与所服务机构的责任,这才能提高责任心,防止死亡证明形同虚设。
死因鉴定结果准确,不仅能揭发罪案,对潜在的犯罪分子也是有力的震慑。犯罪的风险与成本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犯罪率。打击和预防犯罪,光靠宣传和执法还远远不够,还须从各个方面弥补漏洞,扎牢“天网”,才能让犯罪分子无处藏身。
关键词:福建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