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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

个体诊所等8类机构数量不再受限

时间: 2015年12月17日 09:53:24     来源: 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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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计委日前出台《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有关设置及登记管理事项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试行,社会资本开办的个体诊所、传统中医门诊部以及在五城区二环以外区域开办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等8类医疗机构均取消数量和距离限制,审批权限也相应下放,社会资本办医将释放出巨大空间。
扶持社会办医就医选择更广
  记者注意到,从2011年开始,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短短几年时间,福州社会资本办医机构数量明显增多。根据相关统计信息,截至去年,福州共有民营医院56家,约占全市医院(含福州范围内的省属医院)总数的50%,社会资本办医潜力巨大。可是与不断增加的医疗机构相比,占比达到50%的医疗机构所对应的床位数和卫生人员占比都只有10%左右,其服务患者的人次占比更是低至6%左右。
  今年伊始,一系列支持社会办医的具体举措相应落地,从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到放宽主体准入条件,台港澳医师可短期行医;从取消原有区域规划所限定的数量及医疗机构间距,到医保、新农合定点机构准入放宽,更多民营医院可成为医保定点机构,社会资本办医朝着良好的方向前行。
  “《通知》的出台将不可避免增加特定区域内的医疗机构数量,在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多样的就医选择外,也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促进医疗机构间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一家民营医院医疗机构负责人称,未来或有更多类似“厦门长庚医院”的民营医院在福州出现。
8类医疗机构取消数量距离限制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新政,对于社会资本开办的个体诊所和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门诊部,取消具体数量和距离限制。此外,对于社会资本在五城区二环路以外及七县(市)区域开办的由设区市及以下卫计行政部门审批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中医类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康复医院、疗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也取消具体数量和距离限制。五城区原则上不设置一级专科医院和2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
  允许离退休名老中医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按照医师多点执业有关规定,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
鼓楼医院等18家登记管理权下放
  该负责人指出,《通知》调整设置审批权限,将原来由市卫计委设置审批的100张至199张床位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调整为由县(市)区卫计局审批,设置审批权限逐步下放。根据此次调整,我市现有的福州鼓楼医院等18家社会资本办医机构也将移交相关县(市)区卫计局登记管理,并于2015年底前全部调整移交到位。
  《通知》明确,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除特定规定外,不得新设前置审批事项或提高审批条件,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及受理时段。
违规机构及人员将限期禁入
  按照“谁登记、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分级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租借执业执照开设医疗机构和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严惩经查实的恶性医疗事故、骗保、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推诿患者等行为,完善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一定期限内行业禁入等措施。
关键词:福建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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