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买房最高补贴3万元
时间: 2015年10月24日 06:39:10 来源: 福州晚报
近日网传“闽侯县出台购房补贴政策,最高可获3万元。”昨日,记者从闽侯县得知,此为真实消息。消息来源为《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的通知》,落款时间为10月21日。
具体的优惠政策为:购买户型在60㎡以内的,每套给予1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60㎡~100㎡的,每套给予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00㎡~144㎡的,每套给予3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44㎡以上的,每套给予2万元的财政补贴。
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中记载的时间为准;户型面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产权总登记后不进行多还少补;购房人持身份证件、银行账号、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县房管部门发放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等材料,可向县住建局房管所申请财政购房补贴款项;申请受理时间到明年6月30日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优惠政策对象为政策执行期内购买闽侯县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并不包含高新区,即福州高新区托管闽侯县南屿镇以及上街镇的5个村(建平村、新洲村、厚庭村、马排村、马保村);同一套房屋,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政策实施期自本月16日起至明年3月31日。
具体的优惠政策为:购买户型在60㎡以内的,每套给予1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60㎡~100㎡的,每套给予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00㎡~144㎡的,每套给予3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44㎡以上的,每套给予2万元的财政补贴。
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中记载的时间为准;户型面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产权总登记后不进行多还少补;购房人持身份证件、银行账号、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县房管部门发放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等材料,可向县住建局房管所申请财政购房补贴款项;申请受理时间到明年6月30日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优惠政策对象为政策执行期内购买闽侯县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并不包含高新区,即福州高新区托管闽侯县南屿镇以及上街镇的5个村(建平村、新洲村、厚庭村、马排村、马保村);同一套房屋,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政策实施期自本月16日起至明年3月31日。
关键词:福建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