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医保业务办理时限缩短
时间: 2015年10月13日 05:57:20 来源: 福州晚报
力求参保人员方便快捷地办理医保业务,市医保中心通过优化内部流程,进一步缩短了4项业务事项的办理时限。
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继承”事项和“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继承”事项由原来的次月的20个工作日办结,压缩至受理后15个工作日办结,最长可缩短近一个月的时限;“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事项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10人以下当场办结);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转出)业务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即时办结率和服务效率。
与此同时,所有业务的办理流程由原来的受理-复核-审批办结三个环节简化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两个环节,由窗口受理人员在受理业务时当场审核业务材料,省去了移交复核岗审核的中间环节,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节省了参保人员的办事时间。
又讯
从本月1日起,我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按月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原参加我市生育医疗费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仍为0.35%。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关键词:福建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