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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

老旧电梯整治 拟实行政府救助

时间: 2015年08月05日 14:33:21     来源: 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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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电梯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将电梯安全工作纳入到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落实到基层安全生产网格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电梯设备乡镇街道协管员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工作津贴,建立辖区电梯设备作业人员台账,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市安办要充分发挥电梯领域重特大安全的综合协调职能,市特安办(市质监局)要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项任务组织协调、沟通和实施职能,重大事项应及时提请研究。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排查发现电梯使用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全面消除风险隐患。
  老旧电梯整治将探索政府救助机制
  目前的老旧电梯多属于早期产品,设备档次低、质量差,老化严重,已进入故障多发期,许多零部件停止生产或是无法更换,大多需进行换梯改造工作,但所需资金较大,且使用老旧电梯小区均无公共维修资金。《通知》提出,将探索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模式。可考虑多种渠道解决资金筹措问题,积极探索政府救助机制,从而加快老旧电梯整治进度,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
  此外,各县(市)区将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预防和经济补偿功能,构建商业保险参与的事故社会救助系统,提高救助赔付能力,促进电梯责任赔偿法律纠纷的合理解决,减少事故发生后的不稳定因素。积极推动建立“广覆盖、低费率”、“一方购买、多方受益”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市特安办将根据省里工作要求,结合福州市实际,牵头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定。
关键词:福建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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