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举行 19名代表参加
“我同意实行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但不同意拟定的阶梯气价标准”、“阶梯气价标准应该进一步研究完善”……昨日,福州市举行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就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方案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其中,消费者、经营者、社会人士、相关利益方及专家19名代表参加听证会。
据了解,我省物价局决定在我省LNG一期工程设计的五个城市(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先期推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目前,福州市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3.65元/立方米,气源主要来源于中海油供应的印尼进口液化天然气,城区居民已点火用气共45.04万户,年用气量4150万立方米。
昨日,在听证会上,参加人就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参加人表示,为缓解福州市供气不足的矛盾,实施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建设的需求,基本同意实行市区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但同时提出一些意见。
消费者代表陈秉玲表示,目前福州市天然气用户基本是采取预存方式,如何对用气量进行界定,是否需要更换计量表,落实到操作层面等问题仍需细化。
消费者代表林筱文表示,他随机调研了小区内多家燃气用户,大家普遍赞同实行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但是,从普通居民生活用气量来看,目前界定的第一档,年用气量180立方米的标准有点少,建议提高到240立方米。
其他利益相关方翁锦琴说,自己是福州市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平时接触较多低保户、贫困户,因此建议把特困、低保家庭的户年用气量一档的标准提高到200立方米。
而消费者代表甄立辉表示:作为普通3口之家,想了解的是,目前年用气180立方米的标准,平均分摊到月是15立方米,分摊到日只有0.5立方米。这仅有的0.5立方米是否能够满足三餐基本用气量?
听证会主持人表示,听证会结束后,福州市物价局将综合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方案,并按规定报上级研究决策后择机出台。
相关政策
按三档价格执行阶梯方案
此次听证会主要内容是: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以年为周期执行,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为户年用气量180立方米以下(含180立方米),价格不变,仍维持现行价格为3.65元/立方米;
第二档为户年用气量180立方米-288立方米(含288立方米),价格与第一档保持1.2倍比价,即4.38元/立方米;
第三档为户年用气量超出288立方米以上,价格与第一档保持1.5倍的比价,即5.48元/立方米。
其中,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政策规定价格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水平执行,用气价格为4.02元/立方米。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五人以及以上人口)的家庭可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本、单位或社区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按每增加1人年度用气量增加50立方米,每户最高增加气量不超过150立方米的标准调整年度分档气量。
本次听证会上提出的阶梯用气是按照:第一档用气量,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照覆盖区域内95%(即:80%-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