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教职工编制可用于聘请兼职教师
时间: 2015年12月23日 10:31:20 来源: 福州晚报
《福建省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日前出台,我省职业院校可将教职工编制的30%用于聘请兼职教师,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按编制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予以补助。此举创新了职业院校用人机制。
《办法》规定,职业院校可面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聘请富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兼职教师除了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还应具有5年及以上与拟聘请岗位相关的生产实践经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职业资格。兼职教师的报酬以市场价为指导,由职业院校与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兼职教师本人协商确定。兼职教师可通过对口合作企事业单位选派,由双方协商确定聘请人选,也可面向社会聘请。我省将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并将企业选派兼职教师的数量和水平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福建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