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措施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
福州新闻网5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记者9日获悉,省商务厅等7部门印发了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推动我省家政服务业向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大力引进企业主体。鼓励和支持各地引进国内外家政品牌企业,对在福建省内(不含厦门)注册、经营满一年且年经营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品牌企业,予以营业额适当比例的一次性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培育壮大品牌企业。鼓励省级示范性家政服务站企业通过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促进建立相对稳定的用工关系,对为来自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老区、苏区的员工购买家政综合险等商业保险的家政企业,给予保费40%的补助。支持家政品牌企业扩大规模、连锁经营,对年经营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且年新增门店3家以上(含3家)的家政品牌企业,给予每家新增门店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每家企业一次性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提升家政服务业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家政服务品牌企业加强与院校、医疗机构等合作,对年经营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且每年新增10名以上(含10名)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家政服务员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推进“互联网+家政”。鼓励省内家政企业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移动终端等信息技术,创新一批“互联网+”供给模式,实现线上电商、微商和线下实体家政企业的融合发展。对年经营交易额达1000万元以上、且网上交易额占总交易额20%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的奖励。
支持开展示范性家政服务站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明星示范性家政服务站评选工作,授予10家管理科学规范、效益良好、服务优质的示范性家政服务站“明星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称号,给予每家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